发布时间:2021-08-06
1.招标条件
杭衢高铁衢州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项目已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赋码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30802-47-03-159364,项目招标人为衢州市交通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8.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23536.02㎡,项目由综合交通枢纽区块、站前广场区块、高架匝道及落客平台三部分组成,地上建筑面积44717.43㎡,地下建筑面积60094.15㎡,高架匝道及落客平台18724.44㎡。其中综合交通枢纽区块为地下一层,局部地下二层,站前广场区块为地下二层。综合交通枢纽基坑下口周长约919m,开挖面积约16659㎡,地下室开挖深度9.0~15.25m,站前广场基坑下口周长约724m,开挖面积约24682㎡,地下室开挖深度15.25m。
按基坑围护设计方案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本工程监测布设周边土体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点各约185个,深层土体位移监测点约30个,水位监测点约34个。
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
2.2招标范围:基坑边坡(坡顶、马道)水平、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等。
3.监测服务期
自基坑开挖至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覆土后(基坑稳定)结束,监测单位向招标人提交停测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相应的监测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交易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内容和条目应包含本项目涉及的监测及检测相关内容。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 8月6日至2021年8月13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至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8-210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只限于以上日期发售,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8月13日16:30。招标人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官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邀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用承诺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花园中大道86号)二楼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报价文件包括:
包括报价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按格式要求盖章);
7.4投标人应根据其实际投入认真填写监测服务费用各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投标人在报价文件内填报的投标价,应是按国家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基坑监测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的监测人员服务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生活设施费、基坑监测及相关工作所需的所有传感器、仪器、设备、设施、硬件、软件等全部费用以及所有传感器、仪器、设备等的预埋、安装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均含入报价中。投标人因完成本项目基坑监测服务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和各种公司取费均由其承担,并包含在报价之内,招标人不单独支付。
7.5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办理为执行本招标文件规定义务而投入的仪器设备、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其他相关险种,保险时限为至本项目服务期满止,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总额价内,发包人将不再单独支付。未办理保险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6投标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予以拒绝。
7.7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标
(1)资格审查表;
(2)资格审查承诺书;
(3)监测专职人员配备表;
(4)诚信投标承诺书。
第二部分:商务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无需密封,开标时递交工作人员查验);
(2)投标函;
(3)基坑监测费用投标报价清单。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7.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资格审查标: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否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
(2)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审查标、商务标应按要求盖章的位置均应要求盖章,未按要求盖章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
(3)资格审查标、商务标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在修改和增删处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否则作否决投标。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4)投标人应按资格审查标、商务标分袋封装,在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袋上分别注明资格审查标或商务标。
8.监测单位的确定
8.1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8.2评审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3.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通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在评审通过的基础上,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报价相同时,投标人可通过摇号决定中标候选人。
8.3投标人交易资格要求不符合的,招标人予以拒绝;对中标候选人的监测专职人员配备表所有人员进行社保查询,无法查询或不符合的,招标人予以拒绝。
8.4投标人开始监测后如出现监测专职人员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项目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监测服务质量、检测频率明显达不到要求的,招标人将终止合同,并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8.5候选投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监测合同,并提交中标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履约保函的,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
8.6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特别提醒:在开标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电话后20分钟未到评标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标公证费按实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交通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86号
邮编:324000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70-3085877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文苑村31幢
邮编:324000
联系人:王靓
电话:0570-3614078 13059721359
传真: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