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8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根据《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衢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道路配套工程(规划道路一)碎石和水泥稳定层(均包摊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江同欣(衢)招[2021025]
二、项目名称: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道路配套工程(规划道路一)碎石和水泥稳定层(均包摊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道路配套工程(规划道路一)碎石和水泥稳定层(均包摊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道路总长约980.232米,本次采购内容为碎石和水泥稳定层的采购(均包摊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供货服务期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供货及摊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必须进场施工,必须连续完成,不允许间断施工。
五、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6)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产品的厂家或具有销售能力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建材销售或生产,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3.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标书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报名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整。
交附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衢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50168360000000966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9月16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9月16日09:30 时在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二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衢州交通投资集团网(/)
十二、其他: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2)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文限制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3087905)投诉。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招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6)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为依法获取,未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衢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女士 联系电话:0570-3888118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衢州市西区碧桂园深蓝国际中心11楼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13967038670
3.监督管理部门: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0-3087905
浙江衢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