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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机场改扩建项目民航专业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服务邀请招标第1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2

一、投标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3条、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投标须知34.1条中“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以招标代理合同及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机场处盖章的招标方案备案表为准;”修改为“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文件以同一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机场处盖章的招标方案备案表或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招标代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为准,时间以招标方案备案表备案审核时间或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招标代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截止时间为准;”。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第三条、投标函、投标须知13.4及34.2条中“造价咨询费以单个立项项目工程招标各标段审定预算价金额合计数为计费基数”修改为“造价咨询费以项目工程招标各标段审定预算价金额合计数为计费基数”。

三、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相关链接:衢州机场改扩建项目投标邀请书

衢州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