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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5003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衢州市柯城区新安路斗潭公交总站,发动机、放气、充电、汽修产生的噪音扰民,汽车尾气污染周边环境。整改任务:对斗潭公交总站内发动机、汽修产生的噪音扰民等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措施:

(一)结合南湖公交首末站的搬迁,将斗潭公交总站内的部分维修作业功能调整至石头坪公交枢纽站(原老农贸城果品市场地块)内进行,进一步缩小斗潭公交总站内维修作业的规模。

(二)严格执行夜间不在斗潭公交总站内充电作业及场站内禁鸣喇叭等规章制度。

(三)后续采购更新公交车时尽量选择发动机声音较小的新能源动力车型。

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成搬迁任务。已将斗潭公交总站内的部分维修作业搬迁至石头坪公交枢纽站(原老农贸城果品市场地块)进行,缩小斗潭公交总站的维修作业规模。

(二)强化管理考核。斗潭公交总站入口处设置了“进入场站禁鸣喇叭”标识,并将场站内禁鸣喇叭的规定纳入驾驶员服务考核中。斗潭总站充电桩仅用于白天补电使用,夜间充电全部集中到浮石场站内,并在斗潭充电桩区域设置“17:00后严禁充电” 标识,安排专人加强夜间巡查。

(三)采购新能源车辆。采购更新公交车时,尽量选择新型新能源动力车型,尽量降低噪音污染。2020年11月采购20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并投入使用;2021年计划采购新车60余台,全部为新能源公交车。 

公示期为2021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电话(传真):0570-3085716

联系地址:衢州市花园中大道86号



衢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